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20/17-QT-18)
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 一期DCS系统、NCS系统网络安全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期2×600MW空冷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20/17-QT-1801 |
一期DCS系统、NCS系统网络安全改造 |
一期DCS系统、NCS系统网络安全改造 |
8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DCS系统、NCS系统网络安全改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4.提供的产品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满足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三级)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方应提供开标日前3年内3项及以上国内600MW及以上大型火电机组的DCS、NCS网络安全改造项目运行业绩,且未发生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6.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10.投标人不得存在近三年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14.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或最新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价格及明细、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其他: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26 08:30到 2018-05-04 17:00。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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