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
批次编号 C04020717FZ01SB006
招标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 河北省
招标公告20180426651200号
发布时间 2018-04-24
文件发售开始日期 2018-04-24
文件发售截止日期 2018-04-29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号项目、3号项目
项目地点:河北沧州市海兴县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底建成投产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 |
2018-TD-DFNY-0000-1-0013-1/2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3号项目(130MW)EPC总承包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3号项目(不含110kV升压站、送出工程,分界为11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下口,包含35kV电缆头制作及安装、集电线路光纤与站内通讯设备的熔接、站内集电线路敷设)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20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2 |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3号项目(130MW)EPC总承包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下列业绩中的一项: - 3年内30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15-2017); - 3年内累计容量1000MW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 3年内累计容量300MW以上光伏电站EPC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 3年内10个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 3年内累计400MW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并担任过一个20MW及以上光伏EPC总包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或一个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经理职务经历,且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为准)。 (8)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9)不得在国家电投集团或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存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