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 受青海省地矿房地产开发 的委托,代理彭家寨地质小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中心配电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工作,该项目已由西宁市海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备案编码:2015006号批准,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工程中心配电室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彭家寨地质小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中心配电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位于西宁市城西区昆仑大道西段20号,建筑总面积约为17.5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2.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68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中心配电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肆级以上(含肆级)资质,且具备同等规模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电力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电力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请于规定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30时到西宁市 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海西路25—107号)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9:30时前,送至西宁市 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海西路25—107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