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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北江四桥南北引道工程(燕湖大道至银英公路)大燕河大桥施工监控服务采购项目正式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 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的委托,对北江四桥南北引道工程(燕湖大道至银英公路)大燕河大桥施工监控服务采购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的委托,对北江四桥南北引道工程(燕湖大道至银英公路)大燕河大桥施工监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MCG-2018-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北江四桥南北引道工程(燕湖大道至银英公路)大燕河大桥施工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32100.00

四、采购数量:1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监控周期

项目性质

数量

最高限价

清远市北江四桥南北引道工程(燕湖大道至银英公路)大燕河大桥施工监控服务

自清远市北江四桥南北引道工程(燕湖大道至银英公路)大燕河大桥工程承台施工完成至项目完工期间进行监控。

政府采购

1家

人民币133.21万元

5.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

5.3、资金来源:清远市德晟基础建设投资 统筹资金。

5.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5.4.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4.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5.4.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5.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4、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5、投标人应具备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包括位移、沉降观测或监测、桥梁变形控制、桥梁线形控制、桥梁应力应变监测内容)。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6.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 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8年04月26日至2018年05月03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4月26日至2018年05月03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 (详细地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7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7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04月26日至2018年05月0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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