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煤炭汽车运输【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CX03-JGZB18-0088( 01- 01)
日 期: 2018年01月30日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煤炭汽车运输【二次挂网】 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煤炭汽车运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3.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1.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煤炭汽车运输 |
1、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2月起)须至少具有一个煤炭运输类业绩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如提供分包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备注:业绩起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XX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时间: 2018年01月30日09:00起- 2018年02月09日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