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福建移动莆田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外市电引入工程施工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5-10-04A-2018-D-B00570),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 本次招标的含税预估金额为103.38万元(不含甲供设备材料及高压柜设备)。
1.1.2 实施地域为:福建省莆田市
1.1.3施工服务内容包括:
电业局开闭所至甲方生产调度中心大楼高压配电房电缆管道路由,高压配电设备(含变压器)、密集母线及电缆等安装。
1.2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2年内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为止。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1 |
包1 |
局房楼外市电引入 |
家 |
1.00 |
2.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输(送)变电工程总承包三级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2.2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1、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证照未加盖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自开标当日前两年内无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截至开标当日前2个年度的有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应答;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控股股东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会导致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行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1月16日16时00分至 2018年01月22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