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十三团幸福城镇北区供热系统建设项目 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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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一师十三团幸福城镇北区供热系统建设项目已由 师市建设局 以师市发改发(2017)2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第一师十三团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YSJSGC20180117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第一师十三团 ; 建筑规模:购置40吨锅炉一台,新建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供热管道1535*2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工程投资额:1570 万元。 计划工期:145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5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10月10日 3、本次招标范围:一标段:购置40吨锅炉一台;二标段;新建锅炉房一座,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三标段:供热管道1535*2米,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书,投标单位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B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有相应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信誉良好的制造商。(在疆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 类似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 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日内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标段。 6.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册授权委托书及拟派项目建造师及项目班子原件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证资料等(报名时复印件即可)。 7.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阿拉尔政务网发布。 8.评标办法:采用师市建发〔2006〕69号文“综合评估法” 9.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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