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北辰科技园区总公司委托,拟对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物业服务承包单位
1.项目名称: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2.2服务费:630万元/年。
2.2服务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2.3服务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应包含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对应的经营项目,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持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
3.3 外埠企业应有在津营业执照或者向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
3.4 投标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办公物业管理经验(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3.5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或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各项标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招标三部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 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