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北京区域管制中心配套新机场空管项目扩容更新工程设计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17】13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0748-1740CA1199DK
2.2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区域管制中心
2.3招标范围:
(1) 根据《北京区域管制中心配套新机场项目扩容更新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及批复意见,就空管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工程子项的设计方案提出具体的设计计划。
(2) 根据《北京区域管制中心配套新机场项目扩容更新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及批复意见,完成空管工艺设备的工艺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艺防雷的设计包括在工艺设计中。
(3) 根据《北京区域管制中心配套新机场项目扩容更新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及批复意见,完成自动化、内话、甚高频、网络传输、动力空调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在通过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委托的实施机构)组织的设计审查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工程行业验收前(含行业验收)及验收整改阶段,在设计人职责的范围内,对以上工程的实施给予配合。
(4) 完成工程概算编制。
2.3 建设规模:详见《北京区域管制中心配套新机场项目扩容更新工程立项(代可研)报告》及批复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民航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报名
5.1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2018年 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