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受昆明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理工大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2.2 项目编号:ZB43136-QJF18130052;
2.5 采购内容:
序号 是否接收
进口产品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否 校办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1 项
注:本项目为昆明理工大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 服务期限:1年。
2.7服务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指定地点。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