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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检综合楼立面改造及漳州招银港综合楼餐厅装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0
  边检综合楼立面改造及漳州招银港综合楼餐厅装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TH(2017)FS86
开标时间:2018-01-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共和国漳州边防检查站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边检综合楼立面改造及漳州招银港综合楼餐厅装饰工程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漳州边防检查站,招标人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漳州边防检查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7514.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97514.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工程招标控制价:¥997514.00元 (发包价为¥898590.00元)。
2.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合格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至 2018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 00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14 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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