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一期205国道沿线道路绿化)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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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JHLP〔2017〕第10号 开标时间:2018-01-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LP〔2017〕第10号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一期205国道沿线道路绿化)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道路全长约6.4公里,主要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改善荣华山产业组团新205国道绿化环境,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安费约5000万元。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优化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2.3建设地点: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附近205国道沿线。
三、建设工期:
3.1设计周期:根据招标人以及项目的需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5个日历天内出施工图初稿,经业主审定后15个日历天内出正式施工图。在各阶段设计期间中标人需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3.2施工工期: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
四、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①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②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只允许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格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格的一方作为牵头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4.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4.5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4.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五、质量要求:
5.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且应满足业主要求的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应达到经业主及相关部门确认的设计效果】。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日23时59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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