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项目
(招标编号:YS-CG-1720-TZSH)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准,批复文号为:内水办[2017]50号,项目建设单位为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项目
2.2
2.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4计划工期: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5月30日
2.5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监测系统更新改造、预警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4.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3、报名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备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具备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提供);
4.提交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5.购买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
5.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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