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 井下喷浆铺底施工工程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ZBA412501601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一、 招标条件
本(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 井下喷浆铺底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红庆梁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属塔然高勒矿区 。井下供电、通风、排水、辅助运输等系统已经形成。矿井采用主斜井+副立井综合开拓方式,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无突出危险,3-1 煤煤层及顶底板具有弱冲击地压倾向性,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中等
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井下喷浆或铺底工程施工业绩2 项(指合同数量),不含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包含工程量,金额);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矿山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项目经理具有井下喷浆或铺底相关业绩1 项(需提供合同里提到项目经理本人名字的合同复印件)
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