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华建天恒(新疆)传动 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陆上钢塔筒采购(招标
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月产量说明材料,制造设备清单,技术人员清单,厂房尺寸及材料存储空间说明材
料,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定标的依据)。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22-
2024)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2023年、2024年两年签署塔架200台(套)以上的
风电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5)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