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360)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4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鲁东200MW标段EPC+5年运维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00MW(直流侧240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EPC工程:2025年12月31号前完成总容量的100%(交流侧)并网,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运维工作:自每套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并取得移交确认单的次月1日起算,每套光伏电站的运维服务有效期为5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光伏工程施工-鲁东200MW标段EPC5年运维总承包(CHDTDZ046/16-ZB-36001): 本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①资源开发(包含与用户签订租赁协议等)、所有手续办理(项目备案、并网申请表、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购售电合同签订、电费结算流程办理、数据上传及各户授权协议的签订办理等。②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屋顶载荷文件、竣工图设计等)。③负责甲供材光伏组件(通过三方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由乙方采购)及备品备件的卸车、倒运、存储场地及保管。④设备材料采购:包括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含备品备件、运输、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其中逆变器的采购,逆变器品牌不得超出集团公司框架采购供应商的范围,满足公司技术规范。⑤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含荷载鉴定、防水、加固等)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消缺、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体化总承包;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⑥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废物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等其他服务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⑦工程建设保险;⑧负责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⑨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电站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提供运行维护所需的人员、车辆、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备品备件(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并网箱等重要设备以及其他辅材、检测检验仪器)等;负责通讯模块流量费、下网电费及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备品备件使用所产生的费用;负责外部协调,协调电费回收(除开票以外)、协调电网提供盖章版结算单的相关事宜办理;协助获取光伏电站所涉发电收益外的其他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碳排放权收益、绿色电力证书等);负责解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户主及当地政府等外部关系产生的纠纷。 特别说明: 1.若为整村汇流模式,购置的开关、变压器等高压设备、电缆以及产生的协调、用地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不另外核价结算。所报场景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原因而调整。 2.低压户用并网容量不能低于并网总容量的50%。 3.若按照约定的2025年12月31日前完不成全部并网容量,则项目招标人根据实际调减结算容量;若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前完成全部并网容量,则项目招标人依据合同单价根据实际调增结算容量。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鲁东200MW标段EPC5年运维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EPC总承包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运维服务单位应具备具有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0.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EPC总承包任务的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累计15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②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运维服务单位的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不低于10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业绩。 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2.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多于两家,一家为EPC总承包单位,一家为运维服务单位。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