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机电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泳池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编号:2024-YKDZDK-G1014),该项目招标人为某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泳池机电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2024-YKDZDK-G1014
2.3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4项目概况:泳池机电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游泳池机电安装工程建设,实现泳池与淋浴加热、臭氧与加药消毒和水循环等功能,建筑面积共约1050平方米。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最高限价:7597618.98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含暂列金361634.86元(暂列金不含税,计入总价)。
2.7质量要求:按《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22-201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工艺标准》DBJ/T61-38-200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
2.8保修要求:
①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②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1在最近三年内(截止投标时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2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1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泳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时间、合同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1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2)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须提供承诺函)
(3)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16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注:①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②评审时,业绩须携带其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备查。如在评审时证明材料模糊不清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无类似项目业绩。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4.1发售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5月28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网上发售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以下材料仅为获取招标文件时审核要求,通过此项审核不保证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仍需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4)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截图或承诺书)
(8)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书面声明)
(9)近三年内(截止投标时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10)企业资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4.4发售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联系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585237528@qq.com。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5.3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投标时还应提供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手持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工/牛工
电 话:19505601993、010-81168245
电子邮箱:3585237528@qq.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助理
办公电话:0551-659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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