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4〕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6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装置、21.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2.15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以及生产装置配套罐区、装卸站、冷冻站、空分装置、焚烧装置、原料及成品仓库、综合包装间、综合水泵站、循环水站、脱盐水站、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变电所、中央控制室、机柜间、生产办公楼、中央化验室、机电仪维修间等。主要购置电解槽、压缩机、塔器、非标设备、各类型机泵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主要产品为:15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中间产品:32%液碱约30万吨(折100%NaOH)、50% 液碱约10万吨(折100%NaOH)、环氧氯丙烷约6万吨,副产品:甲烷氯化物约21.2万吨、四氯乙烯约2.15万吨。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止。 2.1.3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学工业园区。
2.2 招标范围:对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附表);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符合相关规范及竣工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招标编号:HBCT2025155001001):全部工艺装置范围内(包括总图运输、烧碱装置区、环氧树脂装置区、甲烷氯化物和四氯乙烯装置区、环氧氯丙烷及湿式氧化装置区等)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第二标段(招标编号:HBCT2025155001002):除工艺装置外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储运工程、厂前区等)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查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检测范围中至少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3 00:00:00至2025-05-29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12 09:00:00,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7.2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兼投不兼中;有意参与各标段的投标人应分别下载各标段下对应的招标文件,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 7.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杜天鹏,电话:150751675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共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委员会
电话:0315-201112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第一标段 | 投标人 | 1000.0 |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第二标段 | 投标人 | 10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港口贸易大厦B6009-1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人: | 杜天鹏、孙晓亮、李慧、任弘华 |
电话: | 0315-2011121 | 电话: | 0311-83086907、15075167563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256616225@qq.com | |
网址: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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