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户计量、热力站自控设备采购 ,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承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承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
2.2采购内容:分户计量、热力站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热力站自控和分户计量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地块十一
二标段:地块八、地块十
2.6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的具有所投标设备生产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a.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b.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办理: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1日09:00至2025年5月27日17:00,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相关文件。招标人认为自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4日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承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二楼
联系人:庞倩
电 话:0311-809010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联系人:王卓、夏寒、张雯
电话:0311-8095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