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应急排水车)以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南和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3]1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招标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2 项目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应急排水车)
2.1.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2.1.4 交货期:一个月。
2.1.5 交货地点: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
2.1.7 质保期:1年。
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购置两辆应急排水车,排水能力为每辆3000m³/小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 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不计 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注明: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即评审专家从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受理单位:招标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沛,联系方式:0319-456928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闫鑫,联系方式:0319-3688869。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4567997
电子邮箱:nhxtzk@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邢台市南和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应急排水车) |
中标人 |
4000 |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与开元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人:张沛
联系电话:0319-45692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联系人:闫鑫
联系电话:0319-368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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