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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2025)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19     浏览:0    
核心提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方医科大学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202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GZGK25P445B0445C 

2.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2025)

3.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

1

人民币80.687377万元

(1) 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 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4.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①和②两项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②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为四级(或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采购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响应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初步审查时不得以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响应供应商初步审查不通过。

②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初步评审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磋商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磋商结束后,若该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设计负责人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3项人员不得兼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已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1)供应商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磋商文件才有资格参加磋商报价。

2)本项目采用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caiguanying.com/gk/)发布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先注册账号、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报名。

3)注册账号需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以下资料(仅用于核对登记信息的正确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4)响应供应商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报名,需上传本项目磋商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供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519日至20255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caiguanying.com/gk/)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大小应在100MB以内),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至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纸质版响应文件支持邮寄形式递交。如需邮寄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

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5530900分00秒~930分00秒(北京时间)。

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53009:30:00

8.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gk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caiguanying.com/gk/)】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9.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科招标智能电子采购系统下载电子磋商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磋商文件,下载后磋商文件发售费用不退。

10.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11. 项目报名无需使用GDCA数字证书,响应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之前获取到有效GDCA数字证书即可;已购买GDCA数字证书的响应供应商可提前拨打项目咨询电话:95105813,咨询是否可直接利用现有GDCA数字证书。本项目仅需使用响应供应商公章CA,无需使用法定代表人章CA,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可以纸质签字或盖章后上传。(本平台的GDCA数字证书为适用于采管鹰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GDCA机构证书)

12. 响应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平台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提供操作手册,响应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文件等操作。客服QQ:2783147048,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到6时。

13. 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详见磋商文件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富广场支行

14. 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6704134、020-87687817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话:020-87685501

       真: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码:510070                 网    址:www.gzgkbidding.com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0-3403725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6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gzgkbid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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