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城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祥和路人行道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邢台市南和区城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祥和路人行道改造)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南和区城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顺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邢台市南和区城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祥和路人行道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82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460万元,建设规模:改造道路两侧人行道 24350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祥和路(朱正色大街-宋璟大街,商业大街-幸福大街)。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85.2万元。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R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9/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06月0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R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9日00时00 分至2025年05月24日00时00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6月09日0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5.2逾期递交至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人: 张沛,联系电话: 0319-456928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顺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董健,联系电话: 0319-3174999。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9-4561722
电子邮箱: nanhezbb@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评标,“异地评标 ”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邢台市南和区城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祥和路人行道改造) |
中标人 |
3000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讯地址: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与开元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人:张沛,联系电话:0319-4569283,电子邮箱:/。
10.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顺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新西街路南第188号-1号门市;项目负责人:王叶敏, 联系电话:0319-3174999;联系人:董健,联系电话:0319-3174999,电子邮箱:/。
2025 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