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72025052007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2025]05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万欣街雨水泵站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5】2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7519.88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出资,同时拟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解决:7519.88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5立方米/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万欣街雨水泵站工程,建设规模为25立方米/秒,包括新建万欣街雨水泵站,设计流量25m3/s,近期实施工艺设备流量5.5m3/s,雨水排水至南环河。,总投资额7519.88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金泽路与万欣街交口西北侧、中石化北化院科学实验基地西侧。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万欣街雨水泵站工程 (设计) ,招标范围:包括新建万欣街雨水泵站,设计流量25m3/s,近期实施工艺设备流量5.5m3/s,雨水排水至南环河。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相关配合服务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1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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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6月11日 至 2025年06月17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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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结构专业负责人一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资格章;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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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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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21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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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领取单位为准。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网上关注截图,前往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具体事项请联系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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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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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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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建兵(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大连道7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张政
电话:022-25860766
传 真:022-2586587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景晓旭、赵静、李冬
电话:022-65576106
传 真:022-65576106
日期:2025年05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政
电话:022-25860766传真:022-25865874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大连道7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59012327传真:59012332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