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九江煤炭储配中心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九江煤炭储配中心工程已由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九发改能源字[2011]630号)“关于核准国电九江煤炭储备中心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九江燃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东郊
建设规模:年储存、混配煤炭800万吨
计划工期:2012年2月开工,2013年3月初步建成
工程概况:
国电九江煤炭储配中心工程是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为贯彻国电集团公司关于大力推进煤炭储备中心建设,保障集团公司在赣发电企业的电煤供应而共同投资新建的项目。该项目将国电九江发电厂一、二、三期煤场,以及扩建煤场一并综合考虑,利用国电九江发电厂在硬件设施、区位和交通等方面的优势,在电厂厂区的东南面琵琶湖区域,扩建一座集储运、掺混、分选、内供、外送为一体的综合性储配中心。
国电九江发电厂原有六台机组,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2×125MW机组,设计煤种为烟煤,两台机组分别于1983年和1984年9月建成,来煤全部为水路运输。二期工程2×200MW(其中一台改为220MW)机组设计煤种为贫煤,两台机组分别于1991年12月和1992年9月投产。三期工程2×350MW机组设计煤种为山西晋城无烟煤和长治贫煤,两台机组分别于2002年12月和2003年5月投产,来煤为铁路运输。2009年3月,电厂一期两台机组关停。2011年4月,国电九江发电厂“上大压小”2×660MW扩建工程开工建设,第1台机组计划于2012年10月建成投产,两台机组全部建成后全厂总装机容量达到2440MW。
招标范围:国电九江煤炭储配中心工程勘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和竣工图编制及现场服务工作,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电力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设计甲级资质;在近10年内承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其中含有超临界机组)勘测、设计业绩;并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1年12月20日-12月27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9日9时30分。
1.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 生
电话:010--88623008
传真:010--51413596
手机:15010881385
邮箱:www.dlztb.co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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