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 |
| (五)近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index.tim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http:// /search/cr/中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严重失信信息记录。 |
| (六)非山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山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山航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内供应商,非山航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供应商。 |
|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 (八)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或单个框架协议项下订单金额累计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制服类供货实施案例。(制服类是指西服、西裤、大衣、裙装、衬衫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
| (九)供应商须为服装生产厂家,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设计和生产制作的成熟经验。 |
|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姓名牌单品除外)。 |
|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三)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供应商应根据山航空勤人员制服设计理念与风格,结合地面人员各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场景,对面客女员工“短袖连衣裙”“短袖衬衣”“长袖衬衣”“西服”“大衣”“羊毛开衫”、面客男员工“西服”“短袖衬衣”“长袖衬衣”“大衣”和客服女员工“长袖衬衣”共11种单品进行设计,提供最多2套设计效果图。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效果图组织评审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以供应商得分最高的设计效果图作为统计依据),排名前5位的供应商可参与项目后续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