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 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0220024006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广州 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云边端协同的AI架构及业务应用(技术开发)
该标的主要是研究云边端异构算力协同与任务分配技术,研究云边端数据传输协同与关键信息报送技术,云边端业务应用关联协同与联动响应分析,构建云边端高效协同的仿真验证系统,研究面向嵌入式平台AI模型压缩与轻量化技术,构建面向量测设备的可直接调用底层轻量化AI算法库,基于量测设备的AI算法库性能测试验证,研究疑似窃电、超容用电、线损异常的特征提取与异常用电识别技术,研究停电事件的多层研判策略与影响范围初判技术,研发基于边端设备的异常用电识别与停电研判智能业务应用算法模型。
标的2: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量测数据修复与设备状态监测应用(技术开发)
该标的主要是研究构建面向分钟级量测数据采集、量测设备运行状态监测的知识图谱,研究分钟级量测数据异常检测及根因诊断技术,研究分钟级量测数据智能修复及数据质量评价技术,研究量测设备运行状态自监测技术,研发基于“电鸿+轻量AI”的分钟级量测数据智能修复及量测设备运行状态自监测算法。
标的3: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系统功能及设备开发(技术开发)
该标的主要是研究量测设备低功耗与散热技术,研制电鸿+轻量AI的量测设备。
标的4: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智能感知与高效协同业务示范应用(技术服务)
该标的主要是研究轻量级AI算法库封装部署、典型场景高级应用及任务调度技术,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示范应用。
2.2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 1 | 标的1: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云边端协同的AI架构及业务应用(技术开发) | 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云边端协同的AI架构及业务应用(技术开发) | 404.01 | 404.0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 | 否 | / | 否 |
| 2 | 标的2: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量测数据修复与设备状态监测应用(技术开发) | 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量测数据修复与设备状态监测应用(技术开发) | 201.22 | 201.2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 | 否 | / | 否 |
| 3 | 标的3: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系统功能及设备开发(技术开发) | 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系统功能及设备开发(技术开发) | 144.5 | 144.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 | 否 | / | 否 |
| 4 | 标的4: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智能感知与高效协同业务示范应用(技术服务) | 基于电鸿+轻量AI的智能感知与云边端高效协同技术研究-智能感知与高效协同业务示范应用(技术服务) | 77.2 | 77.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 | 否 | / |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异议递交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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