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二矿、大南湖一矿永磁电动滚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大南湖一矿:
矿区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南,属哈密市南湖乡管辖,距哈密市区约79km,距南湖乡约45km,交通便利。
(2)大南湖二矿:
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南84km处,为国家规划哈密煤电外送基地的主力煤矿之一,项目采用“煤电一体化”管理模式,是哈密煤电公司4×660MW电厂的配套建设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300万吨/年。
大南湖二矿新建储装运、干选、皮带入坑等系统新增23条带式输送机,包含17台电动滚筒,目前现库存缺少电动滚筒及改向滚筒。为保障安全生产和能源保供,需储备一定数量滚筒,若出现紧急情况能及时更换。
2.1.2招标范围:
(1)大南湖一矿:
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矿用隔爆永磁同步电动滚筒 |
STYB200-4-1000×1000(660/1140) |
台 |
2 |
1.1 |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交流变频器 |
BPJ1-250/1140K |
台 |
2 |
1.2 |
风水交换冷却系统 |
CAC-40(660/1140)Ex |
台 |
2 |
1.3 |
逆止器 |
NJ38 |
台 |
2 |
3 |
专用工器具 |
|
套 |
1 |
4 |
技术资料 |
|
套 |
6 |
(2)大南湖二矿:
计划采购13台不同型号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作为新建生产系统备品备件。
2.1.3交货期:
(1)大南湖一矿: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大南湖二矿: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中任意一个型号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额定功率≥75kW的永磁同步电动滚筒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2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