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智能热网升级改造项目智能供热平台软件、PLC及其配套硬件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
2.2 项目规模: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智能热网升级改造。完成与本项目改造范围相关的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及调试,包含设计变更及安全措施增加材料以及满足电厂要求的各类材料:按照供货清单完成项目所需物资的供货、调试及验收工作。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前完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电站集中监视、控制系统及配件-智能供热平台软件PLC及其配套(CHDTDZ008/18-SB-18501):智能供热平台软件、PLC及其配套硬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站集中监视、控制系统及配件-智能供热平台软件PLC及其配套】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供热行业系统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人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能源行业设备供货或软件开发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签署页、合同范围页或采购订单、发票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评审资格)(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30 15:30到2025-05-12 18: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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