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1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详见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无 。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