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白城厂废水梯级利用改造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厂(以下简称“白城热电”)位于吉林省西部的白城市,前身为白城热电厂。原白城热电厂始建于1939年,建国后经过四期扩建和技术改造,现有2台210MW超高压供热汽轮发电机组,配2台680t/h燃煤锅炉,总装机容量为420MW。#1、#2炉分别对应#1、#2机组,2011年12月#1和#2机组分别投产发电。白城热电两台机组采用带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电厂补给水水源原设计为白城市“引嫩入白”地表水和市政达标中水。“引嫩入白”水源供生产用水、锅炉补水及热网补水等;循环水补充水采用市政达标中水和厂区工业废水,“引嫩入白”地表水作为中水备用水源。全厂水系统有原水预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闭冷水系统,锅炉湿除渣系统、脱硫系统、含煤废水系统、化学水系统、厂区生活、消防系统等。全厂的排、耗水有:冷水塔蒸发、风吹损耗以及冷却塔排污损失;脱硫系统用水消耗;除灰渣系统消耗;输煤栈桥煤场喷淋用水消耗;机组汽水损失等。
2.1.2 招标范围:生活给、排水系统改造、原水预处理脱泥系统改造、化学除盐水系统修复改造、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现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修复改造、脱硫废水深度处理改造、排污泵房改造、渣水系统修复改造、全厂雨污分流改造、其他零星改造(全厂废水梯级利用管路改造)以及以上系统配套的加药系统和关联系统的联络管道。包含涉及改造系统的工艺、电气、控制、土建(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等)、照明、防雷、接地、通讯、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等功能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竣工、试运行、消缺、投入正式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标识标牌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应针对本工程提出各系统工艺流程,对每个系统的工艺路线进行说明。
2.1.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2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量6吨/小时及以上并采用旋转喷雾干燥工艺)EPC总承包的业绩合同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2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采用旋转喷雾干燥工艺路线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2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采用旋转喷雾干燥工艺路线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2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采用旋转喷雾干燥工艺路线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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