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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浙江省温州市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钢筋重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2-08-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以PDF文件为准)中国电建水电七局浙江省温州市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钢筋重新采购项目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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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PDF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浙江省温州市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钢筋重新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220264

 包件号:220264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计划采购一批钢筋,用于浙江省温州市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灵昆全域产城融合开发项目经理部,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价采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 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概况︰灵昆产业园道路一期工程(昌绣路等四条道路)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昆街道灵昆产业园内,包括4条市政道路新建工程,道路总长约2.19Km,具体为昌绣路、昌锦路、昌先路、平兴路。

1)昌锦路北段全长227.413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为20m,双向两车道。

2)昌绣路全长1442.244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为24m,双向四车道。昌绣路沿线设置一座桥梁,为跨规划河道2×13m简支矮T粱桥。

3)昌先路北段全长267.874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为20m,双向两车道。

4)平兴路北段全长246.872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为24m,双向四车道。

1.1.2交货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岛项目施工现场。

1.2采购内容:钢筋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段

到货地点

执行标准号

备注

1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φ10

36

2022年9月-合同执行完毕(预计为2022年9月),具体以买方计划为准。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岛项目施工现场。

GB/T 1499.1-2017

盘条

2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10

12

GB/T 1499.2-2018

盘条

3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12

30

GB/T 1499.2-2018

直条

4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16

28

GB/T 1499.2-2018

直条

5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20

6

GB/T 1499.2-2018

直条

6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22

135

GB/T 1499.2-2018

直条

7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25

150

GB/T 1499.2-2018

直条

8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EΦ28

14

GB/T 1499.2-2018

直条

 

合计

 

411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做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其他要求:必须承诺供应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报价人需明确产品生产厂家,实际供货产品品牌需与报价承诺品牌一致。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卖方货物到场后,成盘状捆扎包装的(如盘条)按实际重量交货,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过磅计重钢材送货单数量与实际送货数量的误差不得超过±3‰。如果一方对过磅计重钢材实际交货数量有异议的,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检,复检数量与送货单数量的误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所供货物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

(1)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中“温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公布的“中天”产品中相对应明细规格的价格(若网价中无相对应的规格则参照最近的相同等级小一号规格的价格,若无小一号规格则参照最近的规格的价格),以N表示(节假日期间以节前最后一个公布日网价计算,当天有多个价格的,以当日最后一次发布价格为准,若《我的钢铁网》当天发布的价格中有备注价,则参照备注价执行。)若供货规格未在合同范围内,则参照同材质相邻较小规格钢筋价格执行,若无较小规格,则参照相邻较大规格执行。

(2)固定费用:包括浮动金额(浮动金额为投标人根据“我的钢铁网”网价基础上浮动的金额,下调为负数,上浮为正数)、出厂搬运、运输、保险、税金、管理费、出厂吊装费以及优惠金额等,以M表示。在供货周期内,M值为固定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3)结算单价以P表示,P =N+M。

13.1.6本次报价参照2022年8月22日发布的《我的钢铁网》(http:///)中“温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公布的“中天”产品中相对应明细规格的价格。具体如下: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0002018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028-8173708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完成并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买方支付结算货款的75%,结算货款的20%个月(90天)内支付,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卖方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自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2年8月2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power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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