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安全智能管理系统(二期)软件开发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262C022532
2.2 招标项目名称
工程安全智能管理系统(二期)软件开发
2.3 招标项目概括
工程安全智能管理系统(二期)项目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安全智能管理系统(二期)开发部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搭建、测试、试运行、移交等工作。
2.5 项目实施地点
西安及项目部署现场。
2.6 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从工程安全智能管理系统(二期)项目合同生效开始,3个月完成项目搭建,试运行3个月,待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维保期1年。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或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或知识产权管理认证证书(IPMS),能够有效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并提供及时的客户服务;
b)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所要求业务的行业相关的背景,有相关软件的开发经验,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实施经验,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首页、总金额页,签章页等)复印件盖章;
c)投标人应具有进行信息系统开发与实施的相关资质要求,具有CMMI3认证及以上或软件企业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拥有投入本项目的后备资源和团队力量;
d)投保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信誉要求:
a)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b)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c)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会计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上述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其他要求(无承诺函,不得参与投标)
a)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知识产权及相关内容归属承诺函;
b)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说明投标阶段了解、接触或者得到的投标方商业秘密、信息及物品等均保守秘密,未经投标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目的;投标方在投标阶段提供的方案、文字等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如未中标不得提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