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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 宁德市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 宁德市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14点30分 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的投标人参与。

  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投标人需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函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5.特定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至 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点30分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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