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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特勤消防站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启动区特勤消防站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特勤消防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启动区特勤消防站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特勤消防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特勤站及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77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启动区特勤消防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启动区特勤消防站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2021015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启动区特勤消防站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93号)、《关于同意变更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主体的复函》(雄安规建函[2021]9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的建设

2.1.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642.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122.1平方米(主楼:24722.09平方米,综合训练楼:1318.73平方米,门房:47.76平方米,人防楼梯:33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20.62平方米(非人防部分1037.57平方米,人防部分3273.89平方米,综合训练楼209.1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综合训练楼、室外训练场地及其配套基础设施。

2.1.3本项目总投资约26352.65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9948.36万元。

2.1.4本项目施工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总工期5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17日,计划竣工交付日期20236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2本项目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含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消防、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幕墙、泛光照明及绿建(节能)、室外工程(训练场地、道路广场、绿化工程、围墙大门、室外综合管网)、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含市政到开闭站的外线部分,自开闭站出线下口到变配电室低压出线端)、UPS不间断电源及人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区域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变配电等)等全部施工内容及空调、柴油发电机等设备采购内容。(具体范围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已经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公共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综合建筑等)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竣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uvwxy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条要求为准。

A.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为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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