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1-104
- 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委托,中铁物总国际招标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2022年大型养路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第三批招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运营维修预算内资金(运营维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首次招标不成功,现进行重新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A01包: 开普、日本洋马、航力、江豪发电机组维修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且包含发电机组维修项目)认证真实有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资质要求: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含2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YANMAR(洋马)发电机代理授权或维修企业资格认定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襄阳航力生产厂授权或维修企业资格认定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江苏江豪生产厂授权或维修企业资格认定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对发电机组专业测试仪校准证书及专业测试仪出具的检测报告。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检测报告:无。
3.1.5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日本洋马近三年年三份及维修合同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无锡开普近三年三份及以上维修合同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日襄阳航力近三年三份及以上维修合同等相关资料;
3.1.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2包 : 强鹿发动机维修
3.2.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2.2资质要求:
-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含2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JOHN DEERE强鹿发动机厂家或代理商授权的服务资格证明。3.2.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4检测报告:无。
3.2.5业绩要求:
(1)须出具近三年至少三份及以上JOHN DEERE 6135HF485强鹿发动机的维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2.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3包: SF03-FFS铣磨车技术服务
3.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3.2资质要求: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含2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SF03-FFS铣磨车生厂商奥地利林辛格公司的服务授权。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4检测报告:无。
3.3.5业绩要求:
(1)须出具近3年至少二份及以上铣磨车技术服务的合同等相关资料。
3.3.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4包: 道岔打磨车技术服务
3.4.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4.2资质要求: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含200万)元以上。
-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RGH-20C或CMC-20道岔打磨车制造或维修许可,或具有RGH-20C或CMC-20道岔打磨车的生产厂家(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授权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授权书。
3.4.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4检测报告:无。
3.4.5业绩要求:
(1)须出具2021年及之前至少二份及以上投标产品服务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4.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5包: 机械车应急泵维修
3.5.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5.2资质要求: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含2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为大型养路机械曦鸣威系列应急泵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3.5.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4检测报告:无。
3.5.5业绩要求:
(1)须出具2021年及之前三份及以上曦鸣威系列应急泵的维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5.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6包:大型养路机械技术服务
3.6.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6.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接受生产企业及代理商投标,但仅限一级代理商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投标物与主机厂(或该车型的配套生产厂)的技术协议或供货合同,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3.6.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维修能力资质材料,具备 QS-650k、CDC-16k、DC-32k、 DCL-32k、DWL-48k、SPZ-200、WD-320等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 生产的大型养路机械年修、全面修要求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3份以上铁路行业内业绩证明材料。
3.6.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7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响应能力。
A07包:道依茨发动机维修保养
3.7.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区域须含京津冀地区);
3.7.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接受道依茨厂家或其授权的维修服务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道依茨发动机的授权资质证明;
3.7.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7.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维修能力资质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份以上的铁路行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BF8M1015CP、BF6M1013C、F6L912三种机型或同系列机型中的2份及以上维修记录。
3.7.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7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响应能力。
3.8 A08包:检修用起落装置(电动架车机、电动落轮机、电动落转向架机)维保。
3.8.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招标项目内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8.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被拒绝;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将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进行封装,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8.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8.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2018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含本招标项目对应物资技术服务的业绩证明,包括对应物资技术服务的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内容。
3.8.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A09包:林德E30S型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维保。
3.9.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招标项目内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9.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被拒绝;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将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进行封装,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9.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9.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内(2018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含本招标项目对应物资技术服务的业绩证明,包括对应物资技术服务的合同和增值税发票。
3.9.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 电子平台购买成功的电汇底单复印件,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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