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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343GDSY-ZA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343GDSY-ZA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 已由

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343GDSY-ZA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1】1034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泗阳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343GDSY-ZA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起点位于现状343国道与在建267省道交叉口北侧,路线向西跨越葛东河、泗塘河后,止于上海路北沿交叉口处,道路全长6.647公里,路基全宽 26m,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00km/h,采用公路-I 级新建桥梁两座(葛东河中桥、泗塘河中桥)。

343国道泗阳来安至众兴段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343GDSY-ZA,设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343GDSY-ZA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中标人配合发包人进行现场质量管理,按规定频率对所有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对标准试验进行验证;检查关键工程的工艺性试验;对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工地实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报告;配合省、市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发包人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发包人要求的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总数的 5%控制)和工程现场管理机构提出的要求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2)代表工程现场管理机构负责对承包人和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3)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1. 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信息化管理。

    (5)配合工程现场管理机构开展分项、分部工程和项目交工验收检查工作。

    (6)配合进行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的处理。

    (7)建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网络和信息传递制度,负责统计分析质量检测数据,评价质量状况。

    (8)试验检测信息化建设。

    (9)按照业主要求对工程内业资料、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

    (10)信息化监测:对沥青路面施工提供智能信息化监测设备并安装使用;编制《沥青路面智能信息化监测操作实施细则》;沥青路面监测结果每天能及时传送给各方管理人员;每周提供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监测分析报告等。

    (11)质量管理技术服务:检查工地试验室驻地建设情况;核查工地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及设备;检查工地试验室质量体系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核查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授权;对沥青路面结构层的试铺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等。

    (12)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通报,上报招标人,跟踪通报整改回复;定期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展质量、内业资料培训管理。

    (13)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中规定的标准。

    (14)承担全线范围内施工期环境监测、检查、回复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文件以及解读最新扬尘管控文件等工作。

    (15)配合工程现场管理机构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项、分部工程和项目交工验收检查工作、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工作。

    (16)承担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运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文化理念和系统的工程建设管理理论,负责策划“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创建方案,建立“平安工地”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形成完善的“平安工地”档案资料,达到省部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考核标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17)负责编制“品质工程”创建方案,建立“品质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形成完善的“品质工程”档案资料,达到省部级“品质工程”考核标准。同时根据“品质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按工作组要求做好全线参建单位质量和四新技术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并定期邀请品质工程专家对“品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好品质工程资料的整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18)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69.6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的其投标无效。

    2.4 检测服务期:与施工期限同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实际检测服务期根据工程完成情况确定。

    2.5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服务费=(合同总价÷合同规定施工阶段总服务月数)×3。中标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将上季度服务费支付申请上报委托人,委托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后14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 14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的80%,累计支付到合同总价的 90%时停止支付,剩余服务费的1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全部合同内容完成后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16 年7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建安费不少于1.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投标人应在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合同建安费、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如系统备案的内容无法反映上述信息也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相关评审信息

    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 1)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交通工程类相关专业,至少包含道路或公路专业);

    2)具有交通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016 年7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建安费不少于1.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

    (投标人应在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合同建安费、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如系统备案的内容无法反映上述信息也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相关评审信息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4)无其他在建驻地中心试验室项目且无新中标驻地中心试验室项目(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5)技术负责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交通工程类相关专业,至少包含道路或公路专业);

    2)具有交通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016 年7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建安费不少于1.5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

    (投标人应在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合同建安费、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如系统备案的内容无法反映上述信息也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相关评审信息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4)无其他在建驻地中心试验室项目且无新中标驻地中心试验室项目(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4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未在宿迁市 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 电子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5)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 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6)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9时30分。

     

    2021 111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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