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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1.1、项目1.2、项目业主: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1.3、项目批准部门: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

1、招标条件

1.1、项目

1.2项目业主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

1.3、项目批准部门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关于韶关市武江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核准的复函

1.5、项目代码:2110-440232-04-01-205007

1.6、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1.7招标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

1.8

2、工程概况和工期要求

2.1、项目建设

2.3、工程主要建设规模:产业园区内的企业废水经车间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利用现有污水收集管线,通过河道两侧设置的提升泵站排入园区设置的分置处理系统,经分置处理后达标排入南水河。据调查统计,现有产业废水排放可分为含盐水、不含盐水,另考虑园区的特殊性,需将园区的初期雨水单独收集处理后统一排放。

本工程内容包括:

1)园区废水综合处理系统处理规模:7700m3/d(其中含盐废水处理水量:1500m3/d,雨水处理量:3200m3/d,不含盐废水处理水量:3000m3/d)。

2)厂区建设

占地面积44953.95㎡,总建设面积:34804.48m2,包含7447.57m2为脱盐水预留地。

3)泵站建设

共设置十座泵站,分布在南水河两岸。南水河北岸设置七座泵站,其中一座含盐废水泵站,三座不含盐废水泵站,三座雨水泵站;南水河南岸设置三座泵站,其中一座含盐废水泵站,一座不含盐废水泵站,一座雨水泵站。并配套建设输送管路。

2.4、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3518.57 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初步设计(含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的概算);

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的所有内容,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③施工图清单预算;

④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⑤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⑥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6工期要求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4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勘察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详细勘察成果文件等;

2)施工图设计阶段:从初步设计评审完成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等;

3)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企业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2勘察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 )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电力集团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

3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5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V1》,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 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综合类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及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

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招标文件中“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的形式”中的内容表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或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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