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茂名市(高州)碳中和新乡村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茂名市(高州)碳中和新乡村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由 方略(茂名)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在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分界镇612县道沿线居民楼。本工程利用现有水泥建筑物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本光伏发电系统拟采用单晶硅 450Wp光伏组件,本片区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8MW,共在1000户居民楼屋面上安装24000块450Wp的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每户约50㎡考虑,每户可装光伏容量为10.8kW,每250户划分为1个光伏发电片区,共分为4个片区1#~4#,根据本项目实际安装布置,每个片区划分为4个发电单元。项目拟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每户屋面均装有24块450Wp组件经1台额定输出功率为10000W的组串式逆变器转成交流后经1kV电力电缆接入1型汇流箱,每4户为一组汇入1型汇流箱,再经1型汇流箱的馈出线汇入2型汇流箱,每4台1型汇流箱接入一个2型汇流箱。一个发电单元内设置4台2型汇流箱将电能分别汇集后再接入布置于单元区域中心位置的箱式变电站,经箱式变电站升压至10kV,而后就近接入10kV专线并入电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茂名市(高州)碳中和新乡村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茂名市(高州)碳中和新乡村屋顶分布式光伏EPC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设计、接入系统、12户示范项目建设;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1年11月15日开工,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本次招标范围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为开展项目可研、接入等报告编制,以及按照政府要求开展12户示范项目建设。第二阶段为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一体化总承包。若第一阶段未通过相关机构和 批复建设,则不执行第二阶段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2.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累计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不低于2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总承包业绩(EPC),且需满足以下其中一条:
①累计容量不低于50兆瓦(单个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和累计容量不低于50兆瓦(单个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②累计容量50兆瓦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
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作范围页)。
3.2.5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人员安排表中备注“项目总负责人”,未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以及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设总身份),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明确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4日9:00起至2021年11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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