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热网首站增容改造(厂区循环水扩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工业园区(南园)
工期:热网首站增容改造(厂区循环水扩容)工程总工期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范围及内容:
(1)供货范围:除招标方提供一台热量计(DN1000)外,本标段内涉及的其他设备、材料、服务等均由投标方供给。
(2)本标段施工、安装范围:
1)供回水管道:已建厂区内DN1000供回水管道均改为回水管道,新建一根DN1400管道作为供水管道。首站内供回水主管道由原来的DN1000改为DN1200和DN1400。相关管道布置见附图。另,管道安装过程的水压试验和管道焊接后必须进行100%X射线探伤检测,X射线无法检测的部位经招标方同意后用超声波代替。
2)将首站内原有的回水管上的自动反冲洗过滤器拆除,新增一套自动反冲洗过滤器安装在热泵进水DN1200管道上。
3)新建一个除污器设备间,布置在已建热泵房北侧,与其毗邻,为二层建筑。
4)施工范围内涉及改造过程中拆除的草坪、门窗、墙体、围栏、马路、管道、建筑物等原有设施设备,投标方必须恢复至原状,属于本标段的施工范围。
5)以上工程涉及电气、热控接线、逻辑组态及原测点移位工作均在施工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0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供热系统新建工程或改造工程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改造内容、关键信息页、工期、合同签定时间、合同签字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2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