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民爆器材采购、运输、仓储及爆破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藏公司LD水电站民爆器材采购、运输、仓储及爆破技术服务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详见附件一:《西藏LD水电站项目基本信息》(涉密)、附件二:《LD水电站施工总布置图》(涉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西藏公司LD水电站民爆器材采购、运输、仓储及爆破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如下:
1.民爆器材库房的勘察设计、征地、建设、验收、运行维护、库房至工区道路(勘察设计、修建、维护)、库房及道路使用完成后的拆除、复耕,以及所需各项手续办理;
2.民爆器材的供应及手续办理、现场仓储管理;
3.民爆器材的入库登记、存储保管、领用、退库、爆破作业指导、台账管理、炸药库的安全、环水保管理等全过程监督及安全管理;
4.相关人员资质的备案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相关流程手续的办理。
民爆器材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
||||
1 |
乳化炸药 |
t |
1820 |
|
2 |
电雷管 |
万发 |
16.1 |
2米脚线 |
3 |
非电毫秒雷管(1-5段) |
万发 |
20.1 |
5米脚线 |
4 |
非电毫秒雷管(6-10段) |
万发 |
30.3 |
5米脚线 |
5 |
非电毫秒雷管(11-15段) |
万发 |
22.2 |
5米脚线 |
6 |
导爆索 |
万m |
33.9 |
|
7 |
导爆管 |
万m |
323.9 |
|
注:
(1)上表“数量”为估算量,作为计算招标代理费的依据,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供货地点:现场地点为LD水电站工地现场(距LD水电站大坝轴线20km(含)范围内)及民爆器材库房,具体供货地点为现场指定地点。
2.1.3供货期限:
本项目供货期限为43个月,自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招标人至少提前一个月下达通知),至本LD水电站的各项爆破工作全部完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爆破单位作业许可证(营业性)。
(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明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销售协议、生产厂家有效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需并提供投标人与配送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有效的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基建工程的民爆器材销售(合同金额6000万及以上)合同业绩1份;或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基建工程的民爆器材销售(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若为单价合同,还应提供结算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同一个生产厂家对本标采购的某一种类(炸药或雷管或导爆索等)民用爆破器材,只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同一个经销商对本标采购的某一种类(炸药或雷管或导爆索等)民用爆破器材,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须满足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4】信誉要求、【5】其他要求。
a.联合体牵头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联合体牵头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牵头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明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销售协议、生产厂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需并提供投标人与配送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基建工程的民爆器材销售(合同金额6000万及以上)合同业绩1份;或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基建工程的民爆器材销售(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若为单价合同,还应提供结算证明材料。
b.联合体成员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成员需具有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爆破单位作业许可证(营业性)。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