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1年长春动车所在线式轮辋轮辐探伤机大修业务外包(合资公司)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1-075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1年长春动车所在线式轮辋轮辐探伤机大修业务外包(合资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和谐系列动车组空心轴超声波探伤规定》(铁总运〔2013〕190号)、《动车组专用设备管理检修维护管理规格》(铁总运[2014]106号)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谐系列动车组空心轴超声波探伤规定》(铁总运〔2013〕190号)、《动车组专用设备管理检修维护管理规格》(铁总运[2014]106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1)设备存在设计缺陷,厂家须免费设计改造、完善性能。(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由厂家进行免费维修及技术支持。(3) 厂家须承担主要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的免费维修义务。在设备寿命期内,厂家应提供技术支持、维修支持和以优惠价格提供备件。(4)质量保证期内须进行整机、部件或软件系统升级,应由厂家免费负责。(5)厂家须提供易损件易耗件、主要零部件等详细清单、建议单价及供应商。(6)厂家终身免费提供该系统的应用软件和数据库的升级换代及扩充维护。(7)为保证系统大修质量,投标厂家须具有设备原厂家出具的大修能力认证证明材料。
5.售后服务及要求: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厂家免费负责。厂家自接到服务通知开始,4小时内需做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厂家应在24小时内达到用户现场排查故障。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轮辋轮辐探伤设备大修技术规格书
1 技术条件
1.1 适用条件
1.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LU-400型动车组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系统进行大修,设备大修后需满足配属各型动车组的车轮轮辋轮辐在线探伤作业,投标方在标书中应详细阐述大修范围、作业流程和方式、技术参数等。
1.2 设备故障
1.2.1随动控制柜:随动小车部分工控机老化卡顿、硬盘坏道导致死机;无线AP、无线适配器老化严重出现信号丢失,连接掉线;打印机、无线鼠标等配件老化,无法正常工作;显示器老化显示色差偏大;随动小车损坏严重,无法使用;应急电源UPS电量偏低,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1.2.2检测小车的面板指示灯损坏;设备防护装置安全不可靠,小车行走机构磨损严重,间隙过大,行走出现异响,小车自动定位不准确。移动小车主车、拖车老化锈蚀严重,编码器损坏,无法采集信号。
1.2.3顶转轮机构液压系统老化,油缸和油站内密封组件老化,液压油管多处出现渗油现象,顶转轮速度慢,影响使用。
1.2.4耦合水系统水路不畅通,部分位置漏水,潜水泵老化已出现一定程度的老化锈蚀,橡胶管总成、耦合水阀岛老化堵塞,水压不足。
1.2.5设备平台升降单元老化,动作卡滞,定位过程中有异响。
1.2.6探头等超声检测系统老化,检测出现严重干扰,直探头夹具、相控阵探头支架磨损超限,探头超声性能下降;斜探头、直探头磨损严重,信噪比不达标。
1.2.7动车组顶轮过程中承力组件及机构发生塑性变形,承力主轴磨损生锈,存在断裂风险,无法使用;
1.2.8模组和电机内部控制电路老化、丝杠等磨损;内侧模组定位精度偏差大。
1.2.9探伤主机冗余文件多,运行卡滞,硬盘磁道损坏和主板老化。
1.2.10伺服控制主站电池续航不足,伺服控制系统反应迟缓。
1.2.11传感器、接近开关老化,灵敏度下降严重,无法满足要求。
1.2.12各线缆存在严重老化,部分已出现破裂,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使用要求。
1.2.13设备防腐涂层锈蚀。
1.3大修标准
轮辋轮辐探伤机大修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动车组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的通知》(铁总运〔2014〕106号)要求以及和谐型、复兴号动车组车轮探伤作业需求,最终保证轮辋轮辐探伤机恢复设备性能。轮辋轮辐探伤系统大修项目范围、标准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项目 | 检修范围 | 标准与要求 | 备注 |
随动控制柜 | 控制主机 | 数据备份; 各检测程序正常开启运行,网络连接通畅; 对不能满足使用的硬件进行升级更换 | |
显示屏 | 更换显示屏、更换无线适配器等配件 | ||
UPS | 电源指示灯正常;UPS输入输出正常,蓄电池输出电压〉DC 90V | ||
主机 | 检测小车 | 运动轮轴拆卸,更换轴承及损坏件 | |
传感器标定,不满足要求的更换 | |||
更换水箱及潜水泵 | |||
更换水箱阀岛 | |||
更换液压阀岛 | |||
操作控制软件能控制顶升油缸正常顶升,顶转轮油缸正常动作 | |||
更换升降滑轨 | |||
控制柜 | 探伤主机检查,不满足要求的更换 | ||
更换主控箱体整体 | |||
更换线缆 | |||
顶转轮机构 | 更换轴承 | ||
更换所有油缸、油管及接头 | |||
更换液压马达 | |||
更换阀岛、轮缘套。 | |||
更换主轴 | |||
探头载体 | 操作控制软件控制探头伸展模块,手动伸展探头,探头载体能自动伸缩 | ||
更换所有探头夹具 | |||
机器人 | 机器人路径标定; 更换机器人电池 | ||
探头运动机构 | 更换直线模组 | ||
更换伺服电机 | |||
更换传感器 | |||
采集主机 | 数据备份; 对不能满足使用的硬件进行升级更换 | ||
耦合水系统 | 更换所有耦合水调节阀及管路,水路畅通,无漏水,水压满足要求 | ||
安防系统 | 人员或异物进入小车检测区域有报警声音提示 | ||
升降平台运动单元 | 操作控制软件控制平台自动伸展模块,平台能自动定位 | ||
超声部件 | 超声探头及转接盒 | 对不满足性能的探头与转接盒进行升级更换 | |
样板轮检测 | 样板轮 | 操作检测软件进入样板轮校验功能,输出的校验报告合格 |
1.4 大修后系统组成、功能及性能指标
1.4.1 系统组成
1.4.1.1系统由检测小车、顶转轮机构、超声探伤单元、机器人控制单元、系统控制及处理单元组成。核心部件须原装进口,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包括但不限于顶转轮机构、超声波探伤单元、机器人控制单元、超声波探头等,上述部件均须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明文件。
1.4.1.2检测小车包括沿地沟运行的承重小车,小车驱动单元,检测设备升降,耦合水存储及供给单元。
1.4.1.3顶转轮机构包括轮对顶升单元,轮对转动单元、液压系统。其顶转轮机构承力臂须采用一体化刚性结构承力手臂,禁止使用拼接方式,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设备顶转轮机构及承力方式安全性认证材料及现场运用证明材料。
1.4.1.4超声探伤单元包括相控阵超声采集单元、安装在机器人手臂上的踏面探头系统及探头定位单元,安装在顶转轮机构上的内侧探头系统及探头定位单元,运动位置感应传感器等。
1.4.1.5机器人控制单元由两套可分开独立控制的六轴机器人及控制系统等组成。为保证机器人运动的稳定性,适应超声耦合水环境和防尘,六轴机器人本体(各运动关节及运动驱动机构)由铸钢材料封闭保护,防水等级应达到IP67。需提供实车检测过程中,机器人本体工作照片及防水等级达标的证明材料。
1.4.2 系统主要功能
1.4.2.1自动检测轮辋区域内周向、径向、斜向和轴向疲劳缺陷,轮缘区域疲劳缺陷。
1.4.2.2自动检测一次声束所能射及轮辐区域的周向、径向、斜向和轴向疲劳缺陷。
1.4.2.3具备轮对顶转轮功能,转轮速度和方向可调整。
1.4.2.4具有耦合水存储、自动供给及防冻功能。
1.4.2.5具有自动探伤灵敏度调节和性能校验功能。
1.4.2.6具备A扫、B扫和条带图显示功能,实时显示及回放探伤波形数据。
1.4.2.7自动生成轮对轮辋轮辐缺陷检测报告,绘制缺陷分布图。检测结果可存储、查询、统计、对比、打印。
1.4.2.8为提高设备检测定位兼容性及环境适应性,满足在复杂车底空间进探,踏面探头定位执行机构应采用六轴及以上智能机器人,在手持示教器控制下,可控制踏面载体以载体重心位置为圆心作360°方向连续转动,提供动态视频证明文件。
1.4.2.9具有与另一台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共线安装,并协同对同一列编组同时进行探伤作业的功能,需提供国内现场已成功实施的高清照片及用户验收证明材料。
1.4.2.10具有共线安装时设备所需的自动定位、三级安全防护、控制互锁功能及预留接口,并提供说明及照片证明材料。
1.4.2.11采用计算机控制实现自动化轮对探伤作业,可切换到手动模式对整体或部分区域再次进行更精密的检测。
1.4.2.12采用与检测轮对同型号的样板轮对(样板轮技术条件见附录)进行日常性能校验和定期系统标定。
1.4.2.13多通道数据采集,具备A扫、B扫和条带图显示功能,实时显示及回放探伤波形数据。
1.4.2.14预留与另一套设备共线探伤时所具备的数据融合存储、分析及显示功能,并提供国内动车所现场已成功实施的证明材料。
1.4.2.15自动生成轮对轮辋轮辐缺陷检测报告,绘制缺陷分布图。
1.4.2.16检测结果可存储、查询、统计、对比、打印。
1.4.2.17提供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具备数据联网管理及接入探伤作业网络化管理平台接口功能,提供的探伤作业网络化管理平台须通过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组织的科技成果评审,须提供评审证明文件,具有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设备网络化管理平台对多台同型设备成功实施监管的案例,并提供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
1.4.2.18具有与局内同型设备相兼容的通讯信号接口、信息交换接口、数据分析平台接口,具备数据联网诊断分析、检测数据共享功能。并提供成功实现联网数据分析的证明材料。
1.4.2.19具备超限故障自动联网关联分析及报警提示功能。
1.4.2.20具备历史缺陷追踪及闭环管理,检测数据可追溯管理,历史检测数据统计及发展趋势分析功能。
1.4.2.21具有与动车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信息交换接口,通信协议、信息内容及格式符合铁道部《铁路动车段(所)信息系统设计规范》和《动车组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化设备接口规范》有关规定。
1.4.2.22可远程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具备远程故障诊断和设备故障预警功能。
1.4.2.23提供大修后各部件紧固力矩统计表、配件更换统计表。
1.4.3 系统性能指标
1.4.3.1设备自身参数
重量:小于3t
长(沿钢轨方向):5200mm(沿钢轨方向);
宽(沿地沟宽度方向):最窄处600mm,最宽处1120mm;
高(沿地沟深度方向):1580mm。
1.4.3.2设备技术参数
检测时间:£6分钟/轮对
探测角度:0°~ 80°
转轮速度:三档可调
最大可检测轴重:25t
单个相控阵探头晶片数量:≥16
可适应的车轮直径范围:750~950mm
六轴机器人数量:2套
机器人本体(各运动关节及运动驱动机构)系统防护等级:IP67
探头执行机构重复定位精度:±0.2mm
探头定位单元具备碰撞保护功能:最大碰撞力<0.3kg
1.4.3.3探伤当量技术指标
1)轮辋各部位当量缺陷
轮辋外侧上方倒角裂纹:10mm×5mm(倒角处梯形上下边长);
轮辋外侧下方倒角裂纹:12mm×5mm;
轮缘顶部: 10mm长×3mm深;
内部缺陷: ≥Φ2mm;
2)轮辐各部位当量缺陷
轮辐周向缺陷: 15mm长×3mm深;
轮辐径向缺陷: 15mm长×3mm深;
轮辐斜向缺陷: 15mm长×3mm深;
内部缺陷: ≥Φ3mm。
1.4.3.4检测车型:和谐号3、5型动车组和复兴号动车组。
2 设备的生产、验收和交付使用
2.1 中标后设备厂家应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技术对接,对移动式轮辋轮辐探伤机性能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设备实际情况最终确定设备大修方案,列出大修范围及明细。
2.2设备大修期间,设备厂家应形成阶段性大修总结;在设备大修完毕后,设备厂家根据技术标准进行测试。在测试通过之后, 设备厂家应该提供试验记录和试验结果及标准供甲方确认,得到甲方同意之后,由甲方组织进行大修设备的验收。
2.3设备的最终验收。在设备调试完成并试用,验收在甲方现场或指定的地点进行最终验收。由双方派代表,按照合同、《和谐系列动车组车轮超声波探伤规定》(铁总运[2013]190号)等国家、国铁集团相关技术标准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要求检验设备,双方确认设备合格后签署《最终验收证书》。
3 技术资料
3.1 卖方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电子版、书面文本各四套),包括但不限于:
⑴ 产品类型、商标、产品目录号和检验合格证书;
⑵ 产品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和结构、原理图;
⑶产品应用范围、操作手册和维护指导书;
⑷配备的产品易耗件目录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⑸配备的专用(检测、校验)工具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⑹配备的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⑺装箱清单(包括名称、数量)。
⑻电子版图纸包括电气原理图、元件布置图、接线图及原理框图,同时必须有附属的整体部件的电气图纸
3.2 所有的技术文档和图纸必须内容完整、描述清晰,必须用中文,图表、符号及单位采用国际标准。
3.3 上述所有的文件必须是正本,并须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给甲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维修厂。
2.投标方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近五年内任意一年LU-400G型号探伤机大修的同类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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