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货运中心2021年人力装卸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1-0627)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货运中心2021年人力装卸业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投标人要根据长春货运中心管内公主岭、大榆树、范家屯、陶家屯、大屯、四平、郭家店、大石寨、新肇、白城北、白城、平台、乌兰浩特北、奢岭、榆树8道、达家沟、松西、五叉沟、伊尔施、德伯斯、归流河、索伦货场的到、发量,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沈阳局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2.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装卸安全、技术、业务等管理制度和铁路主要货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管理、治安、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货场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4.投标人必须保证24小时作业,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质量。接受铁路运输装卸作业的集中调配,满足甲方装卸作业组织和安全生产需要。遵守各项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和要求;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收费或向货主索要其他好处费用;
6.投标人应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内按铁路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并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一切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接受抢险、救灾、救援、应急装卸车等临时、特殊任务的安排以及此类任务的应急演练;
7.投标人应负责组织本企业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并确保作业人员经考核后符合铁路装卸岗位要求,并由本单位对合格人员下发上岗证。属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下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8.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承包装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及装卸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颁发相应的操作证上岗,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
9.投标人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省、市级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
10.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用工,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为装卸人员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及时缴纳有关费用。改善必要的装卸作业设施及装卸人员生活条件。
11.投标人应当全面负责本企业装卸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并承担装卸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情形时的医疗、生活补助、抚恤及善后等相关费用和责任;
12.投标人要遵守铁路安全路风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生产的统一指挥;
13.投标人应自觉遵守铁路部门的人身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其规定,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破坏铁路和客户设施、设备,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由于投标人责任,发生行车、货运、机械、人身伤害等各种责任事故或责任服务投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16.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识, 并按相关规定佩戴防护用具;
17.投标人在招标方的场地内因使用生活、办公设施及输送机等生产设备所产生的电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投标人如因生产需要使用招标方办公室、仓库等房屋设施和装卸设备,需以书面方式向招标方提出申请,经招标方同意后,由投标人按沈阳局集团公司场地、仓库、房屋和装卸设备出租相关规定的租金收取标准缴纳租金;
19.投标人应提供能够保证装卸搬运生产的最低人员数量及装卸设备,其中A01:装卸人数不少于120人,输送机不少于60台;A02:装卸人数不少280人,输送机不少于120台;A03:装卸人数不少10人,输送机不少于5台。投标人应根据作业需求及时补充装卸人员,保证装卸生产质量。装卸人员要求政治表现好,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装卸工作的男性公民。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应的人员名单(用工人员名单包含所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保险单号及是否具备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业资格等内容,保险死亡赔付金额最低达到40万元),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20. 投标人须对上述条款逐一响应,并作出承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A0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2.提供最近一期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2016年-2020年任意一年铁路装卸业绩(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8:00时起至2021年9月3日16:00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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