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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10     浏览:2    
核心提示: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 项目名
  

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名称:临湘白羊田生态农场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与安装工程。
 
2.1.2 项目地理位置:湖南省临湘市白羊田镇南冲村,场址范围站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3627°,北纬29.209°。场址区距离临湘市直线距离约为30km,有县道和乡道在规划区内穿过,交通便利。
 
2.1.3 建设单位: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4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拟建设交流侧为100MW(其中50MW已取得建设指标,其余50MW待取得指标),直流侧120MW容量的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作为光电转换装置,系统设有储能装置,将由太阳能转换而来的电能馈送至新建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配置10%,1小时储能,通过1回110kV线路接至公田变电站。
 
2.1.5 招标范围:
 
(1)除送出工程、农业大棚、光伏支架及基础外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为承包人的工程范围。整体工程包含承包人的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动力电缆、储能装置、升压站一、二次设备(涉网设备除外))、土建工程、安装施工、外部协调、调试、竣工验收、移交等。
 
(2)远动装置、系统通讯、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装置、电能计量及远传设备、电能质量检测装置、综合测控装置、自控装置等二次系统部分由承包人负责。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等。
 
(4)承包人的承包范围性能试验的测点,由承包人按照性能试验单位的要求负责采购、安装。
 
(5)本工程站区、施工区的改造,土石方开挖、回填、平整(包含站区内场地平整)等均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
 
(6)施工期间的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7)施工期间的施工及生活电源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8)承包人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发包人审批,生活、生产等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现场设置生产设施前须经发包人同意。
 
(9)承包人应负责站内消防系统(含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现场调试直至通过国家、省、市各消防部门的完全验收的整个全过程。
 
(10)所有设备、材料的催交、卸车、转运、保管属承包人工作范围。
 
(11)施工安全措施费、施工临时建筑建设及拆除等费用属承包人范围。
 
(12)确保完成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电站投运的相关安全措施、投运方案编写由承包人负责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审核同意,设备带电的相关操作和组织工作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能力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1.6 建设条件:场址区属于山地丘陵地形,多为南坡、东南坡及西坡坡面,属于有利于建设光伏电站的厂址,海拔高程约为61m~85m,农光互补项目,大棚高度离地最低约3M,最高约6M。
 
2.1.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规模:交流侧100MW,直流侧120MW,配置10%,1小时储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从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近5年(从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2个单体不少于50MWp集中式光伏主体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要求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10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6月15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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