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工程  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公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中央企业金融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4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中央企业金融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服务采购品目 服务/商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中央企业金融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行政区域 西城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21日 23:3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三个标包,具体需求如下:
中国诚通、中国国新、国投、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药等6家中央企业所属重点基金
1.集团层面。重点关注发起设立和参与基金决策程序、对基金管理人管控、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控制体系建设、风险隔离特别是担保等情况。
 
2.基金层面。重点关注基本财务指标、募资来源、投资决策、资金投向、投后管理、项目退出、风险水平、风险项目处置等情况。
、中国中车集团、招商局集团、华润集团、华侨城集团、保利集团、中国远洋海运等7家中央企业所属重点基金
中铝集团、中国节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电科、兵器工业集团、航天科技、航天科工等7家中央企业所属重点基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标包3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包1、2的资格要求为: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4  2018年至今被有关部门予以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并做出短期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等处理意见的,在被暂停承接新业务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已恢复承接新业务资格的,可以参与本次投标,但被处罚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得参与本次项目。5 从 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本项目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本项目合同总额的30%,其中,标包3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包1和标包2不再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 投标人需按格式提供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包3资格要求为: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4  2018年至今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并做出短期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等处理意见的,在被暂停承接新业务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已恢复承接新业务资格的,可以参与本次投标,但被处罚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得参与本次项目。5 从 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本项目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本项目合同总额的30%,其中,标包3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 本项目接受分包,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8 投标人需按格式提供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1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仅支持网上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方法如下:
步骤一:请前往“ ”(网            帐    号:020004961920036229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