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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南东路及连接线工程(花东物流地块辅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旅南东路及连接线工程(花东物流地块辅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旅南东路及连接线工程(花
>旅南东路及连接线工程(花东物流地块辅道)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旅南东路及连接线工程(花东物流地块辅道)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穗花发改投批〔202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花都区花东镇,为京东亚洲一号广州花都物流园的配套道路,东临山前大道,南临大广高速。本工程共包含旅南东路、连接线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共4条道路。其中旅南东路全长约960米,道路红线宽30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连接线支路一、支路二、支路三全长约为510米,项目线路全长约1470米,均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市政道路的给排水工程管道管径DN500-DN2000。

>2.1.3 工程建设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根据发包人基础资、设计任务书和施工管理要求,负责旅南东路及连接线工程(花东物流地块辅道)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合同结算、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及相关服务: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服务(含岩土工程勘察(详勘阶段)、测量(定测阶段))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及相关配套工作(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等。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及施工报建等,包括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运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4)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项目管理要求、合同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上述工作及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旅南东路及连接线工程(花东物流地块辅道)整体范围或标段调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引起相关费用增减按实际结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合同条款及发包人管理要求。

>2.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10215.61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7.63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9.86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928.12万元。【上述最高投标限价为暂估值,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勘察费部分、设计费部分、施工费部分分别填报)。投标人总投标报价以及勘察费、设计费、施工费等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其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费、设计费、施工费的投标下浮率均应不少于5%,即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人民币¥83.25万元,设计费(含竣工图编制费)最高限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89.88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人民币¥9431.71万元,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基建及发展和园林建筑。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4.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说明: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3.5.1 >A、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 >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 >注:1.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2.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对应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牵头方或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即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牵头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3.5.2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3.5.3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根据配置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规定,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3.5.4施工 >3.6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6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特征须在以上复印件中体现,如不能体现须提供经业主确认的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3.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最多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承担对应工作任务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12投标人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4240000分至202151711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2.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登录 站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4.2.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 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3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51710时00,截止时间:20215月171100分

>5.2开标时间:20215171100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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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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