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500MWp光伏项目北区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鹤岗500MWp光伏项目北区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兴山区,地形较平缓。本项目总规划250.3392MWp,光伏区占地约6143亩。
本项目包括 1 个包,招标范围是总功率不低于250.3392MWp招标规模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采用双面双玻P型单晶硅半片太阳能电池组件(530Wp≤组件功率≤540Wp)、配套组件串接插头、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功能实现,配合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其他: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光伏场区所在地(车板交货)。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认证证书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组件100MW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0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