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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公告(2021年第一批)

   日期:2021-03-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公告(2021年第一批)一、采购主体“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内崇明各区属公立医疗机构

“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公告(2021年第一批)

一、采购主体

“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内崇明各区属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各医疗机构)。

二、采购范围

本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品种及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详见附件《采购品种目录》。

本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约定采购量按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三、采购周期和执行说明

(一)本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暂定以中选结果执行日起24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中选药品为本市独家销售的药品,暂定以中选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

(二)采购周期内,各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各医疗机构可在保证中选药品用量的前提下采购“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阳光平台”)挂网的质量优异和价格适宜的其他品规药品。

(三)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中选企业承诺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主体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则采购周期相应顺延,直至完成约定采购量。

(四)采购周期内,如遇本市阳光平台药品价格变化时,中选药品中选价按就低原则进行动态调整。如中选药品出现无法供应等情况无法继续履约时,从入围药品中按价格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替补中选,因保障供应产生的额外支出由无法履约的企业承担。

(五)采购周期内,中选咨询电话18811547188药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

1、与上级开展带量采购品种产生重叠的,须按上级部门带量采购政策执行;

2、中选药品因上级医保政策调整,移出医保目录或限制临床适用范围;

3、中选药品因临床用药管理限制停止使用。

经“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药品集中议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审议同意,采购周期提前终止。中选企业承诺,各医疗机构因采购周期提前终止无法继续履约时,不追究各医疗机构违约责任。

四、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须属于采购品种目录范围的上市药品(须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企业)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

2.申报企业所申报药品须在本市阳光平台正常挂网销售,具备所申报药品的供应及伴随服务能力,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各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不低于约定采购量的采购需求。

3.申报企业三年内,在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的不良记录。

4.申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申报企业须知

为保障药品临床供应,在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靠的前提下,借鉴国家和上海市带量采购工作经验和方式,发挥区域医疗联合体优势,按照公平竞争、量价挂钩、诚信守约原则,在确保质量和供应的基础上,降低药价,提高采购药品性价比,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一)线上报名

企业自主响应参与,线上报名递交企业主体资质电子版(包括营业执照、法人委托授权书等),审核通过后,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4:00

线上报名网

(二)申报文件制作

线上报名成功的企业,按照《企业申报须知》自行制作,自主申报。

本次集中议价采购主要采取线上下载工具和资料、线下制作申报文件(含报价文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申报。

申报文件格式和申报要求详见《企业申报须知》

(三)申报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4:00

递交

递交时间截止后,企业对电子加密申报文件进行拆封、解密和确认,完成的企业无须现场等候。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前14天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参与材料递交。

(四)综合评分内容确认

综合评分内容确认时间:2021年4月9日8:30~4月11日16:00

申报企业须认真核对综合评分有关内容。综合评分内容确认时间截止后,视同企业已核对并确认未提出质疑的内容。

(五)入围和中选规则

详见附件《采购实施方案》

六、其他

(一)线上报名时间

公告当日——2021年3月30日14:00

(二)申报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4月7日10:00——14:00

(三)DRS补充评价时间

2021年4月8日

(四)综合评分内容确认时间

2021年4月9日8:30~4月11日16:00

(五)拟中选结果公示时间

2021年4月12日

(六)

附件:1.采购实施方案

2.采购品种目录

3.企业申报须知

“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药品集中议价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2021年3月17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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