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管道  电厂  电站  石油  规划  设备  煤炭  燃气  勘探  锅炉 

[正在公告][贵港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施工]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人民医院儿科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XPRG2020024)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 贵港市人民医院儿科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XPRG2020024)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人民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 贵港市人民医院儿科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XPRG202002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人民医院儿科迁建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发改社会【2019】488号文《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人民医院儿科迁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建设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设置床位220张(医院不新增床位数),总建筑面积13333.7平方米,其中:装修原建筑面积9427.3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3741.4平方米,新增室外变电房建筑面积165平方米。拆除建设路边的商业用房及屋面加建临时用房建筑面积共738.8平方米,重新装修扩建1栋业务用房作为医院儿科楼,配套建设外立面装饰构造、医院标识标志、机械立体车位、道路、铺装、绿化、电气及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8611.2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234.0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377.2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7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54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6 5 日至20211226日。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概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设计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施工图设计(包含所需开展的各项设计、专题设计及评审等工作)、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配合服务;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设计内容包括按照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

2.3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2.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6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22日9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评审修改完成,且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承包人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拨款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80%作为进度款,剩余2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设计院应全力配合甲方及施工方的设计修改及变更( 在不超出合同造价范围内,不予以追加设计费用及其他费用)。

施工费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在安全、质量、进度、资料完善且施工图预算通过市财政评审后方可申请进度款(当月无进度的,不可申请),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0%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贵港市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采用扣留质量保修金时适用),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给承包人(无息)。

8.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ggjy.gxgg.gov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