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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设计设计[E3300000007000270001001]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270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项目名称)经浙发改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270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项目名称)经浙发改函[2019]130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占地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95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3.5412亿元人民币,建设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新院区总体规划、总平面设计和新院区整体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包括重出效果图,设计须考虑新院区整体与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的统筹、协调及可转换调整)、以及新院区内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包括重出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钢结构)、基坑围护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给排水(含污废水处理设计)、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含室外部分)、人防、消防、公用动力设施和机电设计(含锅炉房、厨房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包括不限于大型医疗设备配套、蒸汽系统、洁净工程、气体系统、纯水系统、物流传输系统、垃圾收集系统、被服收集系统、放射防护、生物安全工程等)、室外景观绿化(按新院区总面积统筹考虑)、道路广场、配套管网管线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包括节能设计);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设计全过程BIM配合(BIM设计单位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直至提供最终BIM运维模型。(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设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35412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仅接受依法注册登记的境外设计机构与境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境内设计机构;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具有上述业绩)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商住楼。下同。(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3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4、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04月2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04月3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 8323 3285
传 真:010-5195 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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