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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第四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第四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根据国卫规划函[2016]348号批准,中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工程

>第三方检测服务(第四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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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根据国卫规划函[2016]348号批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医院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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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nEstyl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color:black;mso-fareast-language:ZH-CN'>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 地下总共三层,负一层为教学科研用房及设备房,面积1939.03平方米;负二、负三层为停车场和设备房,面积1932.95平方米。

>2.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服务和工作成果的形式承包本技术服务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在检测服务费结算时不予调整。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2.2.2.1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第三方材料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

>2.2.2.2检测服务:

>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的相关工程检测、实验,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等)、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材料及设备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原材、水泥、陶瓷砖等)、钢结构工程检测、空调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系统总风量、室内温湿度等)、建筑电气系统检测(照度、电源质量等)、建筑智能化检测(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氡、甲醛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标贯试验、基础锚杆抗拔试验等)等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具体检测项目、指标及检测频率、数量必须满足各项验收要求(包括不限于验收规范、政府监督部门验收要求及各专项验收要求);

>2)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抽检的检测工作,监督抽检内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 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2.3服务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1227732.00。(其中暂列金额:111612.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3.6拟派的 >3.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

>3.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注:①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③其他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不少于5日。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4 15 0000分至2020年 5 815  3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 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指引。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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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5 月 81530 分,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  2020  5 月 8  15    15 分至 2020年  5 月 8   15  30  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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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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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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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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